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求才若渴

立法訂定最低工資之後,Saif 以為請人會較以前容易,殊不知千揀萬揀,仍換來一肚子氣。

他最近聘請兼職侍應,一名正就讀副學士的少女前來應徵,講明無經驗,只做暑期工。「冇所謂。」Saif 說話半鹹半淡,一句中一句英:「你未做過我可以教你。不過如果有顧客問免費 Wi-Fi 嘅密碼,你會點講?」「咁密碼係乜?」「Good!係 thanksforyoursupportall the wayno space。」「乜話?聽唔到。」「係 thanksforyoursupport。」「點樣串?」「吓!讀到副學士,竟然連 thanks for your support 都唔識串?」

他說,副學士試工幾日,終於炒魷。「而家啲後生仔女真係冇鬼用,中文唔得,英文唔得,熱啲唔得,凍啲唔得,話下唔得,準時返工唔得,食遲啲唔得,做嘢冇伴唔得,唔傾偈唔得,唔講手機唔得,總之乜都唔得。」

無獨有偶,十幾年前我的舊老闆已經講過:「未夠三十歲都唔請,尤其是吊兒郎當,冇負擔冇責任嗰啲。」但那是十幾年前的標準,換了今天,相信80後也不外如是,甚至更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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