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正識第一

幾年前,一個途人在街上拾到一個錢包,想據為己有,卻被巡警逮個正着。可是上到法庭,法官不消五分鐘便將被告釋放,因為辦案的警員以「路不拾遺」而非「拾遺不報」作控罪,平白讓被告逍遙法外,還遭法官訓斥一番。

最近一位警務女督察也因為用中文替一位說英語的外籍人士落口供而遭法官訓斥,結果要在庭上當眾道歉。

投考紀律部隊向來是青少年修讀毅進課程的出路之一,但警務處由今年五月一日起修訂遴選程序,投考警員須接受中、英文筆試,在時限內分別記錄兩段中、英文短片的內容。毅進生抱怨此舉無異將他們「打沉」,警務處卻說「語文能力比體能更重要」。

其實不單自認「讀書唔多」的毅進生語文能力差,不少大學生及身居高位的在職人士也會間中出洋相,例如「身同感受」,例如「Try my breast」。此外,誤將「朝三暮四」當作「朝秦暮楚」,或誤將「無時無刻」當作「時時刻刻」更是等閒事了。看來電視節目〈正識第一〉有繼續製作下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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