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

1 VS 30- 40

最近基督徒之間出現了一個新話題:西方中古文學學者馮象繙譯的新約《聖經》和聖經公會新修訂的和合本《聖經》將於未 來三個月相繼出版。馮象不是基督徒,繙譯《聖經》的目的是要使它「成為可靠的學術版本,及進入中國文化主流」。在此之前,馮象繙譯了《摩西五經》和《智慧 書》,都抱着相同的態度。他認為《聖經》中文譯本是個「遺憾」,並指和合本「舛誤極多,給讀者造成不少困惑,亟需糾正」。相反,聖經公會對此批評不作回 應,也不會比較。

報章大字標題〈非教徒VS聖經公會〉雖然刺眼,也很有對抗性,但按下這些不談,其內容 仍有討論價值。首先,我們應該相信馮象與聖經公會一眾學者都對《聖經》讀得通透,並且是繙譯專家,也懂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惟雙方對經文卻有不同見解以致在 繙譯上互有出入。作為一個學識淺陋的平信徒,我只能憑個人感受判別譯文的優劣。隨便舉兩個例子:《馬太福音》記載耶穌與十二門徒在最後晚餐時,指門徒中有人要出賣他,出 賣者猶大說:「不是我,對吧,拉比?」根據和合本,耶穌這樣回答:「你說的是。」但馮象指如此繙譯既矛盾又不準確,原文意思應是:「那是你說的。」我傾向 於支持馮象。另外,《馬可福音》十二章33節的和合本原版說:「愛人如己。」而修訂版按希臘原文準確譯為:「愛鄰如己。」但馮象版則譯為:「還要愛鄰人如愛自己。」我卻偏愛和合本原版的繙譯:「愛人如己。」

或有人說:「繙譯但求準確,最好原汁原味直譯出來。」既然如此,馮象版的繙譯「還要愛鄰人如愛自己」就不準確了、就不可取了,是不是?這令我想起《讀者文摘》曾經將 Beautiful 譯作「風華絕代」,不知這又算不算準確。

直譯猶如死譯,從來不值得效法。舉一個例:You go to hell!直譯就是:「你去地獄吧!」試問怎及得上「你去死啦」傳神。

我一向認為繙譯如雕刻,有創作成分,最好由一個人來做 (不過,那就不是和合本了)。從嚴復到呂振中到馮象,不論優劣皆能凸顯統一的個人風格。反而聖經公會出動3040位專家學者卻使人狐疑有沒有這個必要;連準確人數也說不清,究竟當中有幾多位是掛名,有幾多位實際參與繙譯或修訂的工作?讓我們再幻想一下,譯文的校訂稿包括一校二校三校不斷在全球3040位華人聖經學者之間穿梭旅行,何等費時失事!至於遇到繙譯上的疑難,要開大會商討還是由少數德高望重者說了算?個別較年青但天分高的成員如發現某段譯文出錯,而負責繙譯的學者卻是昔日神學院的教授哪又怎麼辦?怪不得馮象繙譯新約只需兩年而聖經公會修訂新舊約卻花了27年時間另加700800萬開支。這還不算,最後竟引來非教徒馮象的批評,真是惡搞。

(題外話:令主日學學生最煩惱的,莫過於在新修訂的和合本《聖經》出版之後,以前背到滾瓜爛熟的金句,要從新再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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