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如果沒有 ICAC

Saif 收到一封政府公函,是用中文打的。他希望我解釋一下。

這類政府公函,二十年前是中英對照的,四十年前是只用英文打的,時移勢易,現在卻獨孤一味中文。不是說香港是國際城市嗎?

公函大意是:早前閣下報案,說汽車內之音響系統被盜,經警方深入調查,仍未能找到贜物及與案有關之匪徒。警方會繼續跟進。惟閣下發現可疑人士,亦請從速通知警方。

「咁即係點?」Saif 問。「即係哩單係懸案 (cold case),」我說。「乜香港啲警察咁冇用。」他心有不甘。「以前唔係咁嘅。」我辯解:「以前無論破案率或破案的效率都好高。」

我說的是「四大探長」() 年代。那年頭如果有人揚言:「我係 CID。」或「信唔信我拉你返雜差房?」不單古惑仔聞風喪膽,一等良民也聞風喪膽。我有一位兒時玩伴,當年因為在士多偷了兩卷廁紙,被 CID 帶返雜差房問話。經「深入調查」後,他終於招認所犯案件還包括另外三宗盜竊、兩宗非禮和一宗劏死牛。他說認罪後有人帶他往差館的 canteen 吃了一客免費牛扒。

「點解而家啲警察冇以前咁叻?」Saif 仍然像一個牛皮燈籠。

我說:「因為有 ICAC。」

(註:凡70後、80後、90後如不知道何謂「四大探長」,可請教你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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