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4日 星期日

感言與反思

今天,有兩宗與教會牧師有關的新聞上了報章港聞版。第一宗是一位經常主持宗教電視節目的牧師被控在一家連鎖店內偷竊安全套。第二宗是一位身兼輔導員的牧師在法庭承認曾於十日內 68 次以電話滋擾女教友。

先說第一宗。這宗案件已排期聆訊,亦即進入了司法程序,本來不好評論,但我們可從另一個角度、另一個層次分析一下,一位牧師被人發現買 (不是高買) 安全套在道德上是否有問題?

牧師不同神父。神父被人發現購買安全套而證實是自用的話,會被質疑未能克制情慾,甚至違反了當初發願要持守獨身的誓言 (Vow of celibacy)。但牧師可以成家立室、生兒育女。如果牧師購買安全套是拿回家中自用而另一半又同意的話,有甚麼問題?我們不會天真到以為牧師的子女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吧!大家都是成年人,畫公仔毋須要畫出腸。

至於第二宗。一位牧師因不滿被一位女教友在互聯網上惡意中傷而作出報復,以電話滋擾該名女教友。先不說「惡意中傷」是否成立,這位牧師的報復行為已經與牧 者、傳道人的身份相違背。耶穌論愛仇敵時這樣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 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五章38-39)

由此可見,基督徒要謹言慎行,牧者、傳道人要加倍謹言慎行;身為牧者、傳道人絕不輕鬆。而窒礙福音的傳播有很多因素,其中一個因素來自基督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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