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9日 星期五

神蹟的意義

本港某福音派教會最近發生了一宗神蹟。一位靠輪椅代步達六年之久的女信徒經牧師祈禱醫治後霍然而癒,行動如常。事件很快在教會內傳開,有人甚至將經過製成短片,放到網上去。可是過了一段時間,「神蹟」不單沒有升溫,反而逐漸淡化,令人懷疑這究竟是真還是假。

日前我跟該教會一位弟兄聚餐,趁機詢問事情始末,他說:「『神蹟』是真的。很多人都認識那位被醫治的女會友。六年來大家都見她坐輪椅返教會。不過,我們的教會一向不信靈恩,為免靈恩派乘機『抽水』,故刻意保持低調。」

這真是匪夷所思了!如果這是該福音派教會的取態,我不禁要問:「神蹟到底有甚麼意義?」一個病人在牧師為他祈禱後得醫治,一定有原因,也一定有神的計劃。 我不相信神在醫治了一個病人之後會叫他守口如瓶,保持神秘。而病人在康復之後感恩之餘也應當在眾人面前作見證,藉此傳揚福音。

昔日掃羅在前往大馬色的路上遇見耶穌,從此脫胎換骨,成為捨身傳道的保羅,並排除萬難,往羅馬作見證。這就是神蹟的意義。如果當初保羅也害怕基督徒乘機「抽水」,故而行藏閃縮,一直保持低調,則基督教往後的發展便會是另一番面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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