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

邏 輯

中國一直要求外國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並以此作為建交的先決條件。但李怡在《蘋果日報》副刊專欄透露,加拿大在上世紀 60 年代曾就此向中國提出五點理由反駁。李怡認為,這是一篇邏輯嚴謹的文章。

五點理由之中,尤以第三點和第五點最為直接易明:

() 即使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實際上並無任何法效或意義。因為加拿大國民乘飛機、船舶進入台灣,拿北京所發簽證根本無效,還是要向台灣當局申請簽證,承認其對台灣實效統治。這等於是立刻又以具體行為否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 台 灣如果的確屬於中國,則北京政權又何必要求各國承認。例如,海南島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根本不必要求他國承認。反之,台灣若非中國領土,中國 即使到處去要求他國承認,實際上也沒有國際法效果。如果台灣是有紛爭的領土,中國也應該去找與該領土有關的當事國交涉及承認才有國際法效果。強逼無關的第 三國承認是毫無意義的。

說到邏輯,我不期然想起釣魚台事件。中共政府和台灣政府都宣稱釣魚台屬於中國,但現實是,釣魚台島上插了日本的國旗,釣魚台附近水域時刻有日本海上自衛隊的艦艇游弋,試問在中國領土怎會出現這種情況?

保衛領土完整是政府的責任。同樣地,保衛釣魚台也不應由民間出面。政府可以透過外交途徑,可以採取經濟手段,甚至可以出兵。如今釣魚台被日本霸佔,而兩岸政府只是不停「齋講」,任由民間力量在海上碰得焦頭爛額,被人羞辱;真是豈有此理!

奉勸保釣分子以後不要再做此等儍事,不如去中聯辦和台灣駐港機構示威,抗議兩岸政府守土不力、喪權辱國。這樣才合乎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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