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

毓民,千萬不要......

主內毓民弟兄:

一月七日你在立法會失控的行為,果真令人震驚;這些人包括你的教友、學生和一向支持你的人。立法會就是議事堂,議員不單要為公義發聲,還要透過辯論達成共 識、協議,避免暴力事情發生;暴力包括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以往台灣一黨獨大的時代,也有議員互相謾罵,甚至大打出手。當年弱勢政黨製造暴力場面只為引起 世人注意,不讓當權者隻手遮天。議會暴力不是常態,也妨礙民主進程。說到底,在現今的香港沒有必要這樣做。

最惹人反感的是人身攻擊。是監躉又如何?黑底又如何?俱往矣!任何人都應該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今天大家有幸坐在議事堂裡,便要盡議員的本分,為港人的福祉籌謀。縱有不同意見,也應該擺事實、講道理,大不了投票決定。這是遊戲規則。

毓民弟兄,希望你謹記,你除了是立法會議員,還有另一個身份:你是一個基督徒。基督徒應該時刻發揮耶穌仁愛、和平、非暴力的精神,起碼不要做反見證。以你當日在立法會的表現,試問世人會怎樣看待基督徒?

此外,還請你保重身體。每次見你在公開場合失控,我便擔心你的健康。怒能傷肝,你最好去驗一驗肝酵素,相信度數一定很高。

最後,祝你平安喜樂、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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